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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律师手记|抚养费不是对方"施舍",是孩子的法定权利

2026年6月24日 阅读 3

律师手记|抚养费不是对方"施舍",是孩子的法定权利

——抚养费的计算与主张

余孟江 / 重庆扬华(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一句话总结: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是"给不给"的问题,而是"给多少"和"怎么要"的问题——搞清楚计算标准和主张方式,才能真正保障孩子的权益。

一、先说两个案子

一个案子,我代理女方。离婚时男方月收入三万左右,但协议离婚时只约定了每月两千块抚养费。女方当时急于脱身没细算,离婚后孩子上了小学,课外辅导、兴趣班、医疗费用加起来远超两千。我跟女方说:抚养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另行起诉。我们调取了男方的工资流水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实际收入远高于当初协商时声称的水平,同时整理了孩子的实际开支明细。法院最终判决将抚养费提高到每月四千元。

另一个案子,我代理男方。男方离婚后按月支付抚养费三千元,后来公司裁员失业,收入锐减。男方不想拖欠抚养费,主动找到我要求帮忙申请降低抚养费。我们提交了失业证明、社保断缴记录和银行流水,证明其经济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法院综合考虑男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和孩子的基本需要,将抚养费调整为每月一千五百元,待男方重新就业后再恢复原标准。

这两个案子说明: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数字——收入变化、孩子需求变化,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调整。

二、抚养费怎么算?

《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三个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有固定收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月总收入"不仅包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兼职收入等所有收入来源。实务中有些当事人只报基本工资不报奖金绩效,对方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完整的银行流水和纳税记录来核实真实收入。

(二)没有固定收入的

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实务中法院会参考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行业平均工资数据。

(三)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收入特别高,法院不会简单按比例判决——不会因为年收入一千万就判两三百万的抚养费。法院会以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为上限,判决一个合理数额。反过来,如果一方收入极低甚至没有收入,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其抚养义务——没有收入不代表没有抚养能力,法院会综合考虑其劳动能力、财产状况等因素确定一个最低标准。

三、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基本费用。实务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有以下几类:

(一)教育费用

公立学校的学杂费属于抚养费范围,没有争议。争议主要在课外辅导班、兴趣班、私立学校的费用上。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给孩子报了高额培训班,要求对方分担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会全额支持。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教育培训费用的分担方式。

(二)医疗费用

常规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属于抚养费范围。但如果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大额医疗支出,超出了常规抚养费能覆盖的范围,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分担。实务中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超出部分的医疗费。

(三)大额支出

比如购买大额商业保险、出国留学等费用,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将这类费用纳入抚养费范畴。在离婚协议中提前约定好这些事项,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四、怎么主张和追讨抚养费?

(一)协议约定

最理想的方式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按月/按季度/按年)、支付时间、支付账户以及大额费用的分担方式。约定越详细,日后的争议越少。

(二)诉讼主张

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或者双方对金额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对方的收入证明等材料。如果无法获取对方的收入证明,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划扣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财产,甚至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实务中,拒不支付抚养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五、抚养费能调整吗?

可以。《民法典》第1085条明确规定,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实务中常见的调整情形有:

(一)增加抚养费

孩子升学导致教育费用增加、孩子患病需要大额医疗费、抚养方收入大幅下降、对方收入明显增加等,都可以作为请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起诉时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学费缴费凭证、医疗费发票、对方的收入证明等。

(二)减少抚养费

支付方因失业、患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抚养费。但法院对减少抚养费的审查比较严格,需要证明经济困难是真实且持续的,暂时性的收入波动一般不构成减少的充分理由。

(三)变更支付方式

如果按月支付经常出现拖延,可以要求变更为按季度或按年支付,也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一定期间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在实务中法院不太倾向判决,但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写入协议。

六、容易踩的坑

(一)协议中约定的金额过低

很多人在协议离婚时为了尽快脱身,随便写了一个很低的抚养费金额,事后发现不够用。虽然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但需要走一遍诉讼程序,费时费力。建议在协议离婚时根据对方的实际收入和孩子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抚养费金额。

(二)不保留支付记录

支付方应当保留抚养费的支付记录——转账凭证是证明自己已经履行支付义务的关键证据,一旦发生争议,法院会要求支付方举证证明“已经付了”,拿不出凭证就可能被判再次支付。实务中建议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备注“抚养费”,现金支付没有凭证,一旦产生争议很难举证。

(三)把抚养费和探视权挂钩

有些抚养方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其探视孩子,也有些支付方以对方不让探视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这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互不影响。不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让探视可以起诉主张探视权,但不能互相抵消。

(四)忽视财产调查

起诉主张抚养费时,对方可能会隐瞒真实收入。如果你怀疑对方低报收入,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其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等,这些都能反映真实的经济状况。

七、我的感触

很多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特别是经济条件较弱的全职妈妈或全职爸爸,离婚后不好意思开口要抚养费,觉得"自己生的孩子自己养"。这种想法要不得——抚养费是法律赋予孩子的权利,不是你向对方"要钱",是对方对孩子应尽的法定义务。

也有些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觉得委屈,认为自己出了钱却看不到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探视权,而不是拒付抚养费——拒付只会让你从有理变成无理。

孩子的成长需要经济保障,也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不管大人之间有多少恩怨,孩子的权益不应该被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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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如需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

  • 离婚时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标准是什么?
  • 抚养费包含孩子的课外辅导班和私立学校费用吗?
  • 对方没有固定收入或失业,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